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囹圄中的人性之光——读杨洪昌《囹圄集》

来源:昆明网    2015-2-2 14:01:26     作者:钻石      编辑:1003     浏览次数:0

2015的脚步已然来临,我们也迎来了云南文学界的一件大事:狱警杨洪昌先生的诗集《囹圄集》已经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现在全国各大书店和当当网、土豆网等同步发售。据了解,这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由监狱狱警写作,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全景式展现监狱生活的诗集。从今天起,《我爱昆明》和《文学人生》微信平台同步刊登杨洪昌先生的这部诗集选章,敬请广大读者传阅。


 

  

  囹圄中的人性之光


  ——读杨洪昌《囹圄集》


  田冯太


  囹圄一词最初见于《韩非子•三守》:“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该词的解释是:<书>名监狱。把监狱作为文学创作题材的人,杨洪昌不是第一个,朱霄华先生《监狱叙事与人生百态的万花筒——杨洪昌<囹圄集>读后》一文中曾列举了许多以囹圄入诗的古代诗人,如白居易、韩愈、鱼玄机等等。就在上月(2013年5月),安徽人民出版社还出版了一部名为《囹圄:第一类型危险》的长篇小说,然而,诚如《边疆文学》总编辑潘灵先生所说:“这(《囹圄集》)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本以监狱为题材的诗集”。这两本同一时期出版的同一题材的文学作品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展示的是报复与犯罪等人类社会的破坏行为,监狱仅仅是一个写作契机,后者则详细地记录了监狱里的人和事,而且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芒。


  对于身在自由世界的人来说,监狱无疑是神秘的,但在杨洪昌眼里,监狱“也就是\一大堵墙不很高\也不很矮”,没有任何神秘的地方。杨洪昌之所以这样看待监狱,绝不是因为他是一名狱警,司空见惯,熟视无睹,从而麻木不仁,相反,通过这本《囹圄集》我们不难看出,杨洪昌是站在人的立场上来看待监狱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


  监狱中的人无外乎两种:狱警和犯人,前者是管理者后者是被管理者,后者带点意识形态色彩地说,前者是专政者,后者是专政对象,但如果从人的角度来看,前者跟后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不仅同属于生命个体的范畴,还同样拥有人应当拥有的权利与义务。



  无论是写狱警还是写犯人,杨洪昌都力图做到罗兰•巴尔特所说的零度情感,既不对狱警歌功颂德,也不对犯人深恶痛绝或嗤之以鼻,而是平等地对待这两种不同的人群。在杨洪昌眼里,狱警与犯人的差别仅仅在于前者多穿了一身警服。在《戴手铐》一诗中,杨洪昌这样写道:


  小刘下队的第三天


  他戴着手铐来见我


  杨队手铐是不是这么戴的


  小刘剪个平头


  很谦恭的样子


  因为还未发警服


  他穿着便衣


  我一愣怎么看他都像个


  嫌疑人


  由此我们看出,便衣和囚服,狱警和犯人不过是两组不同的标签,这样的标签把生活在监狱里的人划分了阶层(我不想用“阶级”一词),从而形成了外界人士所认为的对立。一旦撕下了这些标签,狱警和犯人或“嫌疑人”就没有什么不同,犯人跟其他人也没有什么不同,诚如诗中所言:“其实犯人出工跟农民下地干活\工人进厂做工\没什么两样”。由此可见,杨洪昌在展示监狱中的人与事的时候,是持有人本主义立场的。


  一旦有了人本主义立场,想要做到绝对的“零度情感”不仅不切实际,而且不负责任。监狱是隔着一堵大墙的另一个人类社会,这个社会也像意大利社会学家帕累托所认为的那样,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一个充满冲突和变迁的动态过程。有冲突自然就会有是非,作为见证和记录这些是非的诗人,杨洪昌在行文时就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地带有感情色彩。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杨洪昌没有将憎恶投向某一特定人群,犯人固然有可憎之处,但狱警又何尝不是?“李永明就从劳改干部\打成了\干部劳改”,教导员林海“他没把哪个整出去\倒把自己整进来啦”。由此可以看出,杨洪昌在诗歌中不自觉流露出的情感并不是个人的好恶,而是站在了人性的高度上的。



  在《向先德的犯罪事实》《阮雄的犯罪事实》《杀了他们就不用读书了》《王重九的犯罪经过》《抢救张小天》等诗歌中,杨洪昌用冷峻的笔调轻描淡写地将向先德、阮雄、李时峰、王重九、张小天等人的犯罪过程展示了出来,但其间的价值倾向是很明显的。轻描淡写,是因为拥有狱警和诗人双重身份的杨洪昌希望他们通过改造能够重新做人,对于他们所犯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杨洪昌丝毫不表示同情,这种看似中立的价值其实已经说明了诗人的憎恶。然而,在《范云山的犯罪事实》《张武仁说梦话》等诗篇中,诗人的轻描淡写却掩饰不住他矛盾的情感。范云山是杀人犯,被他所杀的是他那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在外面花天酒地还时常回家“取点零花钱”的姐夫苏阔少。通过杨洪昌对犯罪过程的描写,读者不难看出,他坚持的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正立场,但读到最后,我们可以看出,杨洪昌对罪犯范云山是持有同情和悲悯的,尽管他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认为范云山是“武松”,但当他写到“范云山的案子出现转机\是在他入狱后的第八年的春天\也就是苏勇的亲爹退下岗位的\第二年春天”,诗人内心的矛盾就一目了然了。这几行简短的诗句所包含的信息量是极为丰富的,一方面,范云山杀了人,被判刑是罪有应得;另一方面,被杀者纵有千般不是,也不至于要用生命来救赎;第三方面,范云山的案子在八年后得到转机的原因是因为被杀者的亲爹“退下了岗位”,而不是因为司法上的正常程序,这是诗人内心矛盾的焦点。同样,在《张武仁说梦话》中,诗人的同情和悲悯也是显而易见的,诗人通过张武仁的梦话来揭示这是一起冤案,张武仁其实是一只替罪羊。尽管诗人杨洪昌从没有跳入文本中发表任何评论,但通过“但到了第二天张武仁就死都不认说过梦话”这一质朴的诗句,读者可以获取这样的信息:在权力面前,人是何等的软弱。


  张武仁的案子何时能得到转机我们不得而知,发生在监狱里的荒诞剧却不时在上演着。如《首长调研》一诗,讲述的是王秘书陪同首长到监狱调研时,为了让首长睡个安稳觉,自己脱光衣服喂蚊子,最后终于被提拔成首长的故事。杨洪昌在叙事的时候不动声色,但读者在接收过程中很容易感受到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反讽。又如《红红的歌儿唱起来》一诗,展示的这样一个场景:为纪念建党90周年,监狱里组织犯人唱红歌,并接受领导的检阅。然而,犯人们所唱的红歌竟然是“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和“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让人忍俊不禁。


  窃以为,在《囹圄集》中,将这种反讽推向高潮的当属《资金投向》一诗:


  市上的路政工程完工了


  听说还剩得一些钱


  单位就要我去弄过来


  以改善睡觉的质量


  但在我碰到杨副市长的茶几之前


  机关幼儿园的张园长似乎


  已占得先机


  我一进门她就大方地


  递来美丽的笑脸


  杨副市长的声音随后


  也光滑地递过来


  他说要上常委会


  他堆出的表情


  让我心头十分吃紧


  时间在一天一天过去直到


  第八天上午7:20


  我的电话才被杨副市长喊醒


  喂老杨


  那笔钱就给你好了


  但杨副市长不受我的感激


  他说你去感谢政法委的王书记吧


  他在常委会上说我们在座的


  都不会去上幼儿园了


  李市长就说投给监狱吧


  张书记就同意了


  资金投向监狱而不是幼儿园,原因竟然是在座的的常委们不会去上幼儿园却都有可能进监狱,这无疑是绝妙的讽刺。讽刺之余,似乎也印证了上文说到的狱警与犯人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有没有警服这个标签,这里的标签准确地说不是警服,而是权力。没有警服,小刘“怎么看他都像个嫌疑人”,没有了权力,常委们也都可能是犯人。


 


  作为诗人,杨洪昌《囹圄集》中对人性的尊重表现在他没有将狱警和犯人区别对待;身为狱警,他对人性的尊重还表现在,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出路的考虑与担忧。《又见周应波》讲述的是周应波刑满释放后重返监狱的故事,在大墙外社会里,他“半饥半饱”,在大墙内的社会中,他“天天有白米饭\一个星期吃二次肉”。《刘老定脱逃》讲述的是即将刑满释放的刘老定通过越狱来实现他“一直呆在监狱\吃口饭”的理想。无论是周应波还是刘老定,他们的故事都在说明在大墙外的社会里,他们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需求都得不到满足,而监狱的门是世界上唯一不是用来防止他人进入,而是用来防止有人离开的门。于是,身为狱警的杨洪昌决定跟企业“签订用工合同”:


  在省一监八大队任职期间


  我每年都要把一些企业主


  请进一次监狱请他们进来


  跟犯人签用工合同


  想让他们刑满以后


  有个卖得上力吃得饱饭的地方


  ……


  杨洪昌在《囹圄集》后记中提到,他“是上世纪80年代上的大学”。那个年代初期,在中国诗坛上一统天下的是“朦胧诗”,“第三代诗人”在中后期迅速崛起。然而,在读《囹圄集》的时候,我们看不到朦胧诗的影子,其受“第三代诗人”的影响尽管存在,但不是特别明显,《囹圄集》把读者拉回到了胡适“作诗如作文”的时代。我这么说,想要表达的不是《囹圄集》诗性的缺失,而是想引出胡适“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的严谨的治学理念。杨洪昌写《囹圄集》跟胡适做学问一样,都是主题先行的。《囹圄集》的主题是永恒的人性,里面收录的诗歌都在力图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这一主题。孟子说:“人性之无分於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於东西也”,这应该可以看作是杨洪昌的“大胆假设”。在这样的假设的指导下,他利用职业上的优势,深入生活,“小心地求证”。在《囹圄集》所有的诗歌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些写犯人的文本。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分为10章,共有452个罪名。如果简单地类型化地写犯人的话,杨洪昌应该写出10个或452个犯有不同罪行的人,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在诗人眼里,犯人跟其他人一样,都是人,没有必要划分类型。诗集中那些专门写犯人的诗歌,其实都是为了论证永恒的人性而提供的论据。因此,我们看到,在《囹圄集》中,杨洪昌把狱警和犯人同等地摆在了人的位置上,把拥有权力的人和失去权力的人等而视之。


  有了这一主题的引导,我相信,杨洪昌即便不写监狱,其诗作也同样能焕发出人性之光。


 

  杨洪昌,供职于监狱,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诗刊》等各类报刊及网络,有作品入选《中国年度优秀诗歌2013卷》、《2014年中国诗歌精选》和《中学生朗诵诗100首》等选本,入选《2014原野榜样诗人排行榜》和入围第六届高黎贡文学节前8强,出版诗集《我想捡回一个愿望》、《囹圄集》。现居昆明。

  


  编者注:杨洪昌先生的诗集《囹圄集》已授权在昆明论坛http://bbs.5akm.com陆续发表,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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