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
当年那个叛逆的青年,在小桥流水、云南菜香中,与生活和解。
1979年丁惠民、刘先国、邹盛永、李长寿,先后回到家乡—武汉、重庆和上海。
1985年,几经波折,丁惠民终于从武汉调动来到重庆,与妻子团圆。他的工作是油漆工,全家住在老城区的旧房子里。生活中的一大亮色是:可以和北上请愿时的“三驾马车”之一刘先国,经常见面了。刘先国回城后顶替父亲,进了重庆客车厂的基建科,后来做到甲方代表,每天出入于建筑工地。
丁惠民的聪敏难以掩饰,他很快被借调到检察院。然而,他不愿忍受丝毫的刻板规制,最终放弃了这条世人眼中通向坦途的路,他不委屈自己,工厂也不回了。
喝酒,是丁、刘两人在一起时的主要节目。刘先国对那两年的概括是:“天天在一起,很苦闷。”那时候,他们年届三十。
两年后,1987年,刘先国走了,去往上海—他娶了一位上海知青姑娘,已近10年的两地分居,不能再持续下去。这个难得的机会,是与别人交换来的户口指标,还必须补偿对方1200元钱。送钱那一天,陪他去的是丁惠民,为了“多一个心眼”,当时还在检察院的丁特意准备了一台小录音机,偷偷保留了给钱的证据。
刘先国走的前一天,丁惠民大醉。生命曲线再一次岔开,朝不同的方向延伸。
后来的二十年,丁惠民也曾做过生意,这个当年的知青领袖,能够在90年代就借到近百万的本钱。靠着对云南的熟悉,他从缅甸贩进木材,拉到上海去卖,却不料刚拉进对方仓库,对方却因债务纠纷而被法院冻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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